前言
本標準以QB/T 2524-2001《濃醬兼香型白酒》為基礎制定,在本標準實施之日起,QB/T 2524-2001自行作廢。
本標準由全國食品工業(y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湖北白云邊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省玉泉酒業(yè)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食品發(fā)酵工業(yè)研究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熊小毛、張慶毅、郭新光、張玉柱、楊團元、張蔚。
濃醬兼香型白酒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濃醬兼香型白酒的定義、產品分類、要求、分析方法、檢驗規(guī)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濃醬兼香型白酒的生產、檢驗與銷售。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2757蒸餾酒及配制酒衛(wèi)生標準
GB 10344 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
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檢驗規(guī)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濃醬兼香型白酒 nong jiang-flavour Chinese spirits
以糧谷為原料,經傳統固態(tài)法發(fā)酵、蒸餾、陳釀、勾兌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發(fā)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具有濃香兼醬香獨特風格的白酒。
4 產品分類按產品的酒精度分為:
高度酒——酒精度4l%vol~68%vol;
低度酒——酒精度18%vol~40%vol。
5 要求
5.1 感官要求
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應分別符合表1、表2要求。
表1 高度酒感官要求
表2 低度酒感官要求

5.2 理化要求
高度酒、低度酒的理化要求應分別符合表3、表4的規(guī)定。
表3高度酒理化要求
表4低度酒理化要求
5.3 衛(wèi)生要求
應符合GB 2757的規(guī)定。
6 分析方法
按GB/T 10345執(zhí)行。
7 檢驗規(guī)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檢驗規(guī)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按GB/T 10346執(zhí)行。
7.2標簽應符合GB 10344的規(guī)定。酒精度實測值與標簽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酒精度可表示為%v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