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酒標準的主要依據(jù)是產(chǎn)品質(zhì)量標準。本標準嚴格按照GB/T10345—2007中感官評定的要求,并以四川省天府名優(yōu)酒研究中心產(chǎn)品質(zhì)量標準為依據(jù)而制定。
根據(jù)GB/T 10345—2007中感官評定的要求,將白酒的品酒標準分述如下:
1、色澤:
將樣品注入潔凈、干燥的品酒杯中(注入量為品酒杯的1/2~2/3),在明亮處觀察,記錄其色澤、清亮程度、沉淀及懸浮物情況。
2、香氣:
將樣品注入潔凈、干燥的品酒杯中(注入量為品酒杯的1/2~2/3),先輕輕搖動酒杯,然后用鼻嗅聞,記錄其香氣特征。
3、口味:
將樣品注入潔凈、干燥的品酒杯中(注入量為品酒杯的1/2~2/3),喝入少量樣品于口中,以味覺器官仔細品嘗,記下口味特征。
4、風格:
通過香和味的品評,綜合判斷是否具有該產(chǎn)品的風格特征,并記錄其典型性程度。
記分標準采用100分為滿分,其中色10分,香25分,味50分,格15分。
1、色澤(10分)
無色透明 +10分
混濁 -4分
沉淀 -2分
懸浮物 -2分
帶色(除微黃色外) -2分
2、香氣(25分)
具備本香型特征 +25分
清香較純正 -1分
清香正 -2分
清香較正 -3分
清香尚正 -4分
清香欠正 -5分
清香帶異香 -4分
清香較弱、放香不足 -3分
有不愉快的氣味 -3分
3、口味(50分)
具有本香型口味特點 +50分
欠綿軟 -2分
欠回甜 -2分
淡薄 -2分
沖辣 -3分
后味短 -2分
后味淡 -2分
后味苦 -3分
澀味 -5分
焦糊味 -3分
輔料味 -5分
稍子味 -5分
雜醇油味 -5分
糠腥味 -5分
其他邪雜味 -6分
4、風格(15分)
具有本香型的特有風格 +15分
風格較明顯 -2分
風格尚好、一般 -3分
錯格 -5分
偏格 -5分